销售劳动合同

时间:2024-07-25 17:09:26
销售劳动合同(通用15篇)

销售劳动合同(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住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___年 月 日至20___年 月 日止,期限2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___年 月 日起,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3、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20___年 月 日至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特别注明:

1、在试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职业要求的;

(2)录用时有欺瞒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素质、能力、绩效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

2、在试用期起15日内,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工作时,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试用期起15日后乙方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于当天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4、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基本工资,只享受业绩工资,其业绩工资按甲方《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实行。

二、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 区域销售经理(之一) 岗位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3、区域销售经理晋升。区域销售经理入职3—5个月后,完成的销售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列前的,依次晋升为省级销售经理→大区销售总监,月基本工资6000—9000元。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在区域内开展公司业务,组织销售团队,对区域内销售指标进行分解,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业务总金额完成下列指标(以正签项目合同和现金业务金额为准):

(1)试用期时间段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

(2)试用期满后每月40万元。

说明:乙方入职后每一年内(自入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2、负责与区域内客户沟通合作意向,负责招投标的资料准备和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签订协议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区域内协议的跟进和实施。

3、负责区域内公关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工作,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4、负责公司营销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对所管理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甲方不固定乙方到公司上班时间,但乙方需在每周星期六上午将本人在本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详细工作安排发电子邮件到公司销售部邮箱: 。本人工作任务以内加班加点的,不计加班工资,本人工作任务以外由公司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业绩工资。

2、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的试用期总基本工资3000元,该基本工资在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发放。

3、乙方试用期满工作月基本工资每月20___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岗位补助20___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

4、岗位工资与应完成的月基准业务量(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40万元挂钩,在每月3日至10日对受聘人在上一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

(1)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意向合同月基准业务量为150万元)每减少1000元扣0.8分;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每增加1000元加0.8分。考核加分为正分,扣分为负分,每正一分奖10元,负一分扣10元,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如果离职,离职之日止未考核的时间段仍须进行考核,批准离职人的正分和负分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2)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每3个月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进行阶段考核,年终(12月31日)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总考核。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3)所签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只能作为一个月考核的临时依据,在两个月内该意向合同未实现正签项目合同,该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无效,对所考核的月份重新考核。

4、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实完成的业务量每月平均达到40万元,则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基本工资按20___元/月计取,岗位补助按20元/月计取,少发放的工资在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发放。

5、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月工龄工资20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1200元。

6、假期工资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7、业绩工资。

(1)客户一次性现金购买产品,销售人员业绩工资计付。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等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总额为产品销售总金额的5%。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低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

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高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本项业绩工资在客户付款后的当月工资中发放。

(2)销售人员承揽项目(分期付款 ……此处隐藏19313个字……

(二) 无论何种原因,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应及时办清移交手续。

(三) 本协议未及事宜,参考《员工守则》。

(三)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签,双方另签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户籍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等所有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甲方可以据此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甲方《员工守则》、《销售任务承诺书》等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确认已全部阅读并理解其含义,并将予以严格遵守。

三、甲方有权按照上述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乙方的留用、转正、职务调整、薪资调整及解除合同。

四、乙方承诺,现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及竞业限制。

五、乙方承诺,现没有任何形式的兼职,在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变相从事或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如有任何形式的兼职现象,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在聘用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试用期内未能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正式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任务的'50%;

3、违背职业道德,给甲方造成较坏的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者;

七、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劳动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郑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__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__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周六、周日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营销管理制度3.2 、2.1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国家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销售成若书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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